我的父亲是六七十年代一名村干部,母亲是位农村妇女,大字不识一个,现都过世了。可是,父亲的许多“语录”却时时让我想起。其中的“不占公家一分钱便宜”这话,给我的印象最深刻。几十年了,我一直不敢忘怀。如今,它不仅成了我门宗“立家规、正家风”的家训,我还希望它成为“严家教”家风,世代传承下去。
这句话,我记得听于文革时期,那时还小,父亲是大队支书,母亲在生产队劳动。其时的生活状况可想而知,那年头,家家户户都到生产队按人口和劳动力称“口粮”。每个月去称口粮,生产队的保管员为了拍父亲的马屁,总是多称一点给我家,妈妈似乎心里有点数,为了生计却从来没知过声,心照不宣。又一次父亲去称口粮回来后称了一下,去发现多了十来斤,就连忙去问母亲,我今天去称口粮怎么多了十来斤,你们以前称多不多呀?母亲一听,一声不吭,只埋头干活。父亲见母亲不吭声,心里有底了,他毕竟是做干部的,知道里面的“猫腻”,一下子就火了,冲我母亲大声说:不能占公家一分钱便宜,你懂不懂?!你占公家的便宜,我就是以权谋私,你知道吗?说着就要母亲把到现在多称的口粮全部退给公家。我是一个大队的“当家人”,如果个个像你这样,“公家”还不早就滩了,我是公家的干部,要对得起公家!吓得我母亲再也不敢作声,含着泪把几次多称的口粮有全部退了出去。十几年后,我长大了,母亲和我说起这事,母亲还说,是的,你父亲就是那次对我发的火最大。但也让我一辈子都记住了“不占公家一分钱便宜”的规矩。
如今的我,一辈子算是“吃公家饭”的人。始终将“不占公家一分钱便宜”作为立身处世的规矩。因为在我的观念里,国家也好,集体也罢,都是“公家”的事情,拿公家的钱为公家做事是天经地义的。因为,我记着“不占公家一分钱便宜”是吃公家饭的底线。
现在我的女儿、女婿也成了“吃公家饭”的人。刚工作时,他的爷爷还健在。总在他们耳边絮絮叨叨地重复他的“名言”,他的孙女孙女婿向他大声保证说记住了,他仍然不放心,要我“勤拎拎他们的耳朵边子”。所幸,女儿、女婿还算自觉,没有忘记爷爷的话。虽然处得岗位都不错,钱还是可以“捞”到的。但终究抗住了诱惑, 没忘他爷爷的“语录”,坚守着“不占公家一分钱便宜”。
如今,女儿、女婿也有了自己的孩子,我成了公公。虽然她们的孩子还小,但我却常与女儿、女婿说:假如以后孩子吃“公家饭”,不必谈大道理。就不忘爷爷那句话,“不占公家一分钱便宜”。有这话,就够了。(单永贵)